1.具有本工种(专业)系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高水平的操作技能,熟练掌握所教课程的教学大纲、教材教法,了解国内外职业教育理论和本专业技术、工艺发展动态。
2.担任本工种(专业)生产实习课和工艺理论课的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每学年完成课时量280学时以上。教学效果综合评估良好以上(其中至少1年为优秀)。
3.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2年以上,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评为学校优秀班主任或优秀辅导员。
4.具有一定的实习教学研究和技术革新能力,每学年至少撰写1篇有价值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科研论文。
5.每两年须有2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生产一线进行专业实践,形成较高水平的专业实践报告。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或者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级班毕业并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担任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5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4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或者担任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2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