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系统、坚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实验技术发展趋势。熟练掌握实验设备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具备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和组织、指导大型实验技术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
2.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独立规划实验教学项目。辅助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承担1门实验课程的教学,教学效果优良。参加课题研究和技术开发,取得有较大价值的研究成果。在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实验教学研究方面成绩突出。
3.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辅助教学的实验技术人员年均实验教学课时不少于160学时,主持完成1项实验课程开发项目;辅助科研的实验技术人员完成2项科研或技术攻关项目实验支持工作,或主持过大型、重要实验技术装置的研制、技术引进、设备改造项目。
4.指导和培养青年技术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取得较好成效。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专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7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实验师职务5年以上;
3.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4年以上;
4.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实验师职务2年以上;
5.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期满考核合格的出站人员,出站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