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通本专业理论知识,科研工作能力强,在相应学术、技术领域有独到见解,能够解决复杂的专业问题或指导完成重大科研任务、工程或项目;具有突出的实践操作能力,成功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取得重大影响力的技术成果;熟悉本专业国内外发展现状与动向,在本专业范围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并具有指导、培养副研究馆员、馆员等开展专业研究或实践操作的能力。


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聘任副研究馆员5年以上。


聘任副研究馆员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田野考古工作的人员,须主持2个以上大型或4个以上中型考古发掘项目,并主持完成考古发掘资料的整理和报告编写工作;

2.从事文物藏品与资料管理工作的人员,须熟悉分管的藏品或资料状况,本人负责管理藏品或资料3000件(套)以上,能准确地鉴定藏品和完成编目制档工作,并对藏品实施科学管理;

3.从事博物馆陈列展览工作的人员,能独立完成大型陈列的总体内容或形式设计工作,须主持1个以上大型陈列或4个以上中型陈列的内容或形式设计工作;

4.从事博物馆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能承担对外授课工作10次以上,能策划完成5次以上博物馆的对外重大社会教育活动并能独立完成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5.从事可移动文物保护、修复、复制工作的人员,主持完成较复杂的文物保护修复方案10个以上,保护、修复、复制300件以上文物藏品,独立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并提交

文物修复报告15个以上;

6.从事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人员,须主持完成文物保护项目(包含文物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调研等项目)6个以上(其中3个以上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项目),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或验收;

7.从事文物鉴定工作的,须对两类以上的文物具有较高的鉴定水平,评判文物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并具有5000件以上的文物鉴定经历并能够独立完成文物征

集鉴定评估报告;从事文博专业其他岗位的人员,参照以上七类人员的条件执行。


聘任副研究馆员期间,具备下列条件3条以上,其中1-3条须具备1条:

1.参与完成国家级相关专业科研项目1项以上(限前5名)或主持完成省(部)级相关专业科研项目1项以上;

2.获国家级成果奖三等奖1项以上(三等奖限前7名)或省(部)级成果奖一等奖1项以上(限前5名);

3.在CN刊物上独立发表文物博物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须有2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CN刊物上独立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1篇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发表,并独立出版有ISBN书号文博专业著作1部(15万字以上);

4.参与编制国家级行业标准、技术规程1项以上(限前3名)或主持编制地方行业标准、技术规程2项以上,并颁布实施;

5.主持本专业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

6.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部)级本专业重点调研项目2项以上(限前5名);

6.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省(部)级本专业重点调研项目2项以上(限前5名);

7.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二等奖1项以上(二等奖限前3名),或省(部)级成果奖三等奖2项以上(三等奖限前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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