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主要技术骨于在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工作中,做到安全播出,近五年以来无重大责任事故。

(2)具有较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和总结的能力,以及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技术审查、技术鉴定和工程、设备验收等工作的能力。

(5)具有组织技术培训和技术论证工作的能力。

(6)聘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从事广播电视中心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过较复杂的技术工艺设计及技术革新和改造、科研、生产、试验、开发、推广、应用工作。

②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过融合媒体信息技术平台的整体构架设计、标准制定、开发测试工作及支撑环境维护、数据维护及系统安全保障工作。

③具有丰富的本岗位值机、独立处理异常情况、排除疑难故障等实践经验。

④制定过各类节目的制作流程或传输方案,组织调度完成过多工种大型节目的制作和播出。

⑤提出有一定创新,并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设备生产或设备安装新工艺、新方法、新方案。

⑥指导进行过系统调整和节目技术质量的监控工作。从事广播电视覆盖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过广播电视覆盖工作中较复杂的技术工艺设计及技术革新和改造、科研、生产、试验、开发、推广、应用工作。

②具有丰富的本岗位值机、独立处理异常情况、排除疑难故障等实践经验。

③管理过台、站的技术工作,担任台、站技术主管3年以上并成绩显著。

④参加过大中型广播电视设施工程(或重点工程项目)的设计全过程。

⑤提出有一定创新,并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设备生产或设备安装新工艺、新方法、新方案。从事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信息网络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完成过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信息网络技术系统中较复杂的技术工艺设计及技术革新和改造、科研、生产、试验、开发、推广、应用工作。

②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大、中型节目平台或网络系统的规划、技术方案制定、设备选型、建设施工、检测调试的全过程。

③作为技术负责人,维护大、中型节目平台或网络系统,符合标准安全运行4年以上。

④具有丰富的本岗位值机、独立处理异常情况、排除疑难故障等实践经验。

⑤提出有一定创新,并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设备生产或设备安装新工艺、新方法、新方案。从事电影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①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过复杂的电影设备的科研、设计、技术改造的全过程。

②主持或作为主要人员完成过技术难度较大的系统设备改造、维护、大修、调试、检测等工作。

③独立解决过设备系统工艺流程中技术难度较高的工艺技术问题。

④主持制定、修订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并已颁布实施。

⑤提出有一定创新,并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设备生产或设备安装新工艺、新方法、新方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并聘任工程师满2年;

(2)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并聘任工程师满4年;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并聘任工程师满5年。

(4)大学专科毕业,获得本专业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取得工程师职称,并聘任工程师满5年。


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中的3条(其中须具备(1) (2) (3)(4)中的一条):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级科技创新奖、节目质量奖一等奖1次。

(2)参加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能手选拔赛并获得前3名,或在两个以上专业的技术能手竞赛中均获得前8名,或在三个不同专业的技术能手竞赛中均获得前12名。

(3)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起草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并颁布实施。

(4)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推广应用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5)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过国家、部、省级科研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科研项目,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

(6)在全国性重大安全播出工作中表现突出,获得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的通报嘉奖。

(7)在设备维护、检修、测试工作中,独立撰写的有实用价值的经验总结、技术报告,编写的设备维护、测试方法、操作规程、故障排除方法,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采纳并被推广。

(8)提出2项以上科技新建议,经实践检验,认为对科技进步、生产实际、行业发展、技术改进有重要促进作用,经省级主管部门采纳并被推广。

(9)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1项大型工程建设、设备生产、设备安装项目,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

(10)在县级广播电视基层单位或国家级艰苦台站工作期间,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参加过3次以上大型转播信号控制、分配、传送活动的方案设计及组织实施工作,或作为主要人员参加过3次以上系统设备整体维护和调整测试工作,或组织指导过3次以上系统或设备的大修工作。

(11)完成2项以上重大或较复杂技术系统设备的维修、改造,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

(12)被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选聘为培训讲师,进行重大行业性新技术推广授课,并形成完整的课程体系及教案、课件等,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1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1部(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本人撰写2万字);或在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2篇(独著或第一作者,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或主编本专业教材或各类技术手册,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公开出版并已被推广应用。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按破格评审。破格评审高级工程师职称,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和经历、论文与论著等要求外,还应符合业绩与成果条件中的4条(其中必须具备第(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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