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工作中,做到安全播出和运行,近四年以来无重大责任事故。

(2)能根据工作任务合理选用工作方法或技术手段,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具有编写技术总结和技术报告的能力与经历。

(3)具有在专业工作中解决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4)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从事广播电视中心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①参与完成过播出机房、制作机房、演播室、播控传输系统、监测系统、融合媒体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或安装、调试工作。

②独立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融合媒体信息技术平台的支撑环境维护、数据维护及系统安全保障工作。

③在日常运行值机、维护中排除过较复杂的技术故障。

④参加完成过节目制作工艺流程设计、节目制作技术系统的设计工作。

⑤组织或参加完成过较复杂的转播信号交换、传送工作,作为技术骨于组织或参加过重要播出任务。从事广播电视覆盖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①能在值机过程中,通过监测手段准确识别异常信号,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做出判断、处理。

②解决过系统工艺流程中比较复杂的工艺技术问题,能判断或参加过技术故障排除工作。

③独立完成过有关设备和系统的检验测试工作,处理测试数据。

④独立制定过有一定难度的技术检修、设备更新改造、技术革新的方案,并参与实施。

⑤参加过中型广播电视工程的设计全过程,或在小型广播电视工程的设计全过程中担任过主要技术工作。

⑥提出过取得一定社会、经济效益的设备生产或设备安装新工艺、新方法、新方案。从事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信息网络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①作为技术骨干参与过广播电视节目平台、传输数据网或5-10万户接入网的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等实际工作。

②主持过2000户以上广播电视有线网络的技术维护和管理工作。

③主持完成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的安装调试,并使系统按标准正常投入运行。

④作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信息网络维护管理的技术负责人,使系统安全运行2年以上,无责任事故。从事电影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①参加完成过比较复杂的电影设备或系统的设计、研制、技术改造工作。

②参加完成过有一定技术难度的电影设备维护、大修、调试、检测工作。

③独立制定过有一定难度的设备或系统的技术革新、更新改造方案,并参与实施。

④独立解决过有关设备系统工艺流程中比较复杂的工艺技术问题。

⑤参加制定过电影技术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工作,并参与实施。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2)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并聘任助理工程师满2年;

(3)大学本(专)科毕业,取得并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4)中专毕业,获省辖市(厅)级以上科技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或获省辖市(厅)级本专业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并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的3条以上:

(1)独立完成较复杂的中型节目制作的技术工艺流程和工艺系统设计,并组织实施,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过2次以上重大节目现场直播的技术工作。

(2)作为主要人员完成过5次以上中型转播信号控制、分配、传送活动的技术方案设计及组织实施工作。

(3)参加过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技术能手竞赛并取得名次。

(4)在所从事的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工作(或参加完成的科研、设计课题或项目)中,获得过省辖市(厅)级以上奖项。

(5)完成过研究、设计项目或新技术推广应用项目,通过省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

(6)完成2项以上有一定技术难度和比较复杂的技术革新,技术改造项目或引进消化、吸收技术推广项目,经实践检验,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7)主持完成过本专业工程的单项或整体工程设计或组织实施,并通过省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

(8)完成过2项以上具有一定难度的工程建设、设备生产、设备安装项目,并通过验收。

(9)参与制定有线电视前端平台、网络规划的技术方案,并予以组织实施。

(10)被县处级以上主管部门选聘为培训讲师进行工程技术相关专业技术授课或实际操作培训每年30课时以上,形成完整的课件和教案,并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

(11)参与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本人撰写1万字;或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参与编写本专业培训教材或技术手册,本人撰写2万字,公开出版发行并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或参加撰写本专业的科学研究、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运行维护、设备生产、设备安装等专题技术报告1篇以上,并组织实施。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申报工程师职称,须按破格评审。破格评审工程师职称,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和经历外,还应符合业绩与成果条件中的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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