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通信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促进全省通信行业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推动全省通信业科学发展,根据我省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通信业实际,制定本条件。

二、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现职从事通信工程研究、设计规划、系统集成与研发、通信工程建设、生产、运营、维护、技术管理、技术支撑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通信工程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具有熟练掌握通信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的能力。

2.具有科学运用通信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通信工程技术工作中关键性技术问题和准确地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具有解决通信工程专业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的有关技术难题的能力与经历。

4.任工程师期间,具有下列实践经历之一

(1)主持或主要承担过通信系统相关专业领域设备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

(2)主持或参与主持完成过本专业领域的企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编制工作。并能用以指导系统运行维护、技术管理、项目的立项论证、研究设计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3)主持或参与主持本专业相关重要研究课题,完成重要工程或经营项目的立项论证、方案设计、实施组织管理工作。

(4)主持或参与主持过本专业相关的重大项目的开发、实施、验收、测试和运行工作。

(5)主持或参与主持过本专业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系统安装调试、实施组织管理等工作。

(6)主持或参与主持过本专业领域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维护和管理工作。

(7)指导下级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相关技术工作,成效显著。

(8)在县级以上单位从事本专业领域设备的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累计满10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信类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取得通信工程师中级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并担任通信工程师职务满2年。

2.通信类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取得通信工程师中级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并担任通信工程师职务满4年。

3.通信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通信工程师中级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并担任通信工程师职务满5年。

4.通信类大学专科毕业,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取得通信工程师中级任职资格或相应工程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并担任通信工程师职务满5年。

5.获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和学位,担任通信工程师职务年限增加2年。

6.从事通信行业工作满15年,取得本专业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职业资格证书。评审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以上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或集团公司级以上通信专业领域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创新奖等科学技术奖励,或获得省辖市(厅、省公司)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

2.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编写和审核的规划设计和科技发展规划被省公司或集团公司以上业务部门认可并采纳。

3.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通信专业工程项目、生产项目,经省公司或集团公司以上业务部门审定,其项目设计水平先进、质量优良,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4.在通信生产和技术管理工作中,理论结合实际有所创新,推出的新产品、新技术解决了本专业领域中重大网络故障、排除重大网络隐患、进行重大网络调整,经省公司及以上业务部门鉴定认可。

5.获得1项以上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6.获得市公司以上授予的“技术维护先进个人、技术能手”等业务技术类称号(获得市公司授予的称号仅适用于在县、市级公司工作的技术人员)。

7.作为主要参加者在省公司网络维护管理年度评价中获得前五名,经市公司级以上业务部门认可(本条仅适用于在县、市级公司工作的技术人员)。


凡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人员,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须按破格评审。破格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除符合上述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工作能力、论文论著等要求外,同时还应符合业绩与成果条件中三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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