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岗位职责。
3任职以来年度及任期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按时缴纳有关保险。
5在行业工作中无质里安全不良行为记录。取得一级或不分级执业资格并注册。
1具有熟练掌握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标准、规范、规程和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
2具有科学运用本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解决工程技术工作中关键技术问题和准确地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与经历。
3具有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互相配合、协调中的有关技术难题的能力与经历
4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学习的能力与经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并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
2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并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7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并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0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并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2年以上。
5中专毕业,取得相关执业资格并注册满2年,且从事本专业或相近技术工作满15年以上。
业绩与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以上(从事研究开发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1)(2)(3)(4)(5)(6)中的一条)。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1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获得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2项或省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3项。
3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获得特大型企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项;或大型企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2项,并把科技成果转变为生产力,取得良好的环境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取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或国家实用新型专利3项,实施后取得良好的环境、社会或经济效益。
5作为主要完成人,起草编制1项国家、行业、省级技术标准、规程,并正式公布实施。
6 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编制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或完成(组织实施)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项目,并通过相应部门鉴定(验收)。
7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起草制定1项省级或2项市级环境保护中长期、综合规划,或2项市级以上环境保护单项规划;或制定1项重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并被相应主管部门采纳、实施。
8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3项以上大、中型废水处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与综合利用、噪声控制工程或环境监控、环境自动监测、环境信息环境网络系统建设等工程项目的设计(包括方案制定、图纸绘制、文件编写)建设任务,经相应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作为技术负责人,连续3年负责大型以上企业污染治理工程的设施运行、维护工作,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合格。
9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3项以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经相应主管部门批复。
10主持1项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2项环境保护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新软件等的研究、设计、开发和研制,并通过相应部门鉴定(验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作为技术负责人,解决过环境保护重大关键技术难题,节能减排效果显著,填补国内该技术领域的空白,并通过相应部门鉴定(验收)。
11在省辖市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7名),编制1项省(部)级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经相应部门批准并组织实施;或完成(组织实施)1项省(部)级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并通过相应部门鉴定(验收)。
12主持2项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3项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环境监测、环境监控、环境监理、环境信息、生物多样性保护或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专项技术工作,对重大技术问题起关键性作用,经相应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合格或采纳、应用。
13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3项以上环境质里报告书或污染源调查与评价、环境生态调查与评价、省部级大型污染整治、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置(监测等技术报告的编制;或作为主持人,完成5项以上大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调查)、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清洁生产审核、环境影响评估等技术报告的编制,被相应主管部门采纳、应用。
14主持或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2项省部级或3项省辖市(厅)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或引进、推广应用2项节能减排新技术于工业生产实践中,获得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并经相应部门鉴定(验收)。
15作为主要完成人,研究开发的产品,有2种被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品,或完成1项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并通过验收。